
因操纵期货市场,东北证券控股子公司的下属两家公司被公诉。
5月19日晚间,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东北证券”,000686)公告称,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渤海期货”)通知,渤海期货全资子公司渤海融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渤海融盛”)和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(上海)商贸有限公司(下称“渤海融幸”),因“4.7操纵期货市场案”,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《起诉书》。
据东北证券公告披露: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审查查明,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,渤海融幸利用分仓代持的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持仓限制、形成持仓优势,并在交割月内以连续交易、约定交易、持续超仓等方式影响焦煤2101合约和焦炭2101合约期货交易价格和交易量。
“经审计,渤海融盛、渤海融幸违法所得共计890万余元。”公告称。
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,渤海融盛、渤海融幸共同操纵期货市场,情节严重,相关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八十二条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之规定,应当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追究刑事责任,依法提起公诉。
对于上述诉讼事项,东北证券在公告中表示:“目前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,不会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、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。因诉讼尚未判决,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。”

追溯此案,时间线已横跨逾四年。
2021年12月,东北证券首次公告披露,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2024年10月,东北证券公告称,渤海融幸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2025年2月,证监会正式对渤海融幸作出处罚。
据处罚决定书认定,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,渤海融幸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,形成持仓优势,实施挤仓行为,影响焦炭2101合约、焦煤2101合约交易价格,期间违法所得共计1019.76万元;渤海融幸、肖佳华通过约定交易方式操纵焦煤2101合约,无违法所得。
证监会决定,责令渤海融幸改正,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.76万元,并处以1019.76万元罚款,合计罚没约2040万元;对时任渤海融幸总经理杨会兵给予警告,合计处以20万元罚款;对时任渤海融幸黑色系商品期货交易团队负责人王烨给予警告,合计处以10万元罚款;对肖佳华责令改正,处以20万元罚款。
2025年10月,东北证券公告披露,上海市公安局以渤海融盛和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罪,将上述主体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。至2026年5月19日公告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,该案从行政处罚程序转入刑事追诉程序。
渤海期货官网资料显示,公司是国内成立较早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的期货公司,注册资本5亿元,东北证券持股96%,吉林省融商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%。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、金融期货经纪、资产管理、期货投资咨询,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单位,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、郑州商品交易所、大连商品交易所、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、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。
据东北证券2025年年报,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开展期货业务,渤海期货总部位于上海,截至报告期末,渤海期货在全国设有 9 家营业部、3 家分公司,并通过旗下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相关业务。
业绩方面,东北证券2025年年报数据显示,渤海期货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.78亿元,净利润3162.07万元,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。
东北证券官网资料显示,公司前身为吉林省证券公司,成立于1988年。2000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,经过增资扩股成立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。2007年8月,公司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方式完成重组并更名为“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”,同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,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,注册资本23.40亿元。
业绩方面,东北证券2025年年报显示,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0.69亿元,同比增长17.78%;归母净利润14.51亿元,同比增长66.13%。
东北证券2026年一季报显示,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3.26亿元,同比增长34.80%;归母净利润4.10亿元,同比增长102.84%。截至报告期末,公司总资产1273.78亿元,较上年度末增长12.48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6.61亿元,较上年度末增长2.66%。
截至5月21日收盘贵阳股票配资公司,东北证券收报8.11元/股,跌0.49%。
同盈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